公民申请出国或往来港澳、台湾地区从事非公务活动,或者前往港澳定居,需申办《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前往港澳通行证》,请按下列要求和步骤办理。
第一步:领表
根据您前往国家或地区,请您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第二步:填表
l、本人用蓝黑色、黑色墨水钢笔填写《申请审批表》,填表内容要求完整、真实,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无书写能力的申请人可由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填,代填人须签名。
2、填写申请人的“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出生地”、 “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遇“姓和名”是多音字,必须用大写拼音准确注明,并注意校对《回执》打印是否正确。
3、“户口所在地址”是指申请人户口簿封面页上记载的详细地址。“家庭住址”是指申请人的实际居住地址。
4、“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行政职务’’和“电话”等栏目必须如实填写。
5、“前往国家或地区”,填写本人拟前往的某一个具体国家名称即可,不要填写“欧洲、亚洲”等字样。
6、“家庭主要成员”,填写父母、配偶或子女的情况,不是指户口簿上的成员。
7、”本人简历”即为本人的受教育情况和工作情况。一般从读初中开始填写一直写到现在,分阶段写清楚。格式为“**年**月——**年**月在**学校读书;**年**月——**年**月在**单位工作”。
8、选择“邮政速递”寄送材料或证件,必须准确填写“邮寄地址”、 “收件人姓名”、“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第三步:照相
l、出境证件所需照片规格特殊,质量要求高,建议申请人到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联网的照相点拍照,既快捷,又能保证质量。详细地址可向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2、若申请人所持照片经专业技术人员认定符合要求,可直接提交照片。
第四步:准备材料
l、申请人须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准备复印件各—份(—律使用A4规格纸复印)。
2、申请办理赴港、澳、台证件须根据不同事由提供相
应的材料。
第五步:签署意见,人像鉴定
1、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财务管理人员、科研、医疗、教育系统副高职称以上人员、金融、保险系统人员、县处级以上离退休等人员,即国家工作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内容包括:(1)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2)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3)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签署意见必须领导亲笔署名、署时、标明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非国家工作人员不需要单位或派出所签署意见。
2、申请人人口信息存在缺漏,出入境管理部门无法在网上进行有效比对的,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籍资料与人像鉴定。
第六步:交费、提交申请、核对并领取(回执)
l、申请人备齐上述材料,经受理民警初验合格后,到指定的银行交付工本费,申请人愿意使用“特快专递”寄送证件或材料的,需交纳“特快专递”费。
2、申请人本人(任何人不得包办代替)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全部材料,并如实回答有关询问,认真核对《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凡未认真核对,造成证照信息错误的,均由申请人负责。
第七步:领证
从受理至制证完毕,原则上需要15个工作日。证件制作完毕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将证照用“特快专递”寄至申请人,查询详见回执说明。若申请人不选择“特快专递”寄送证件或材料,使用“机要”渠道寄送证件,所需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左右。
第八步:核对证件信息
领到证照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汉语拼音、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身份证号码、照片是否正确,红色国徽印章是否漏盖。《往来港澳通行证》还须核对贴纸签注上的前往地与申请内容是否一致。《往来台湾通行证》需加注繁体字姓名的,还须核对是否已在备注页上加注,并盖红色国徽印章。发现错误应及时与当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联系。
